医保办

作者: 时间:2015-06-09 点击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保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9月1日,隶属于医务处。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1人,主任1人,工作人员10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负责来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服务地区包括宁夏及周边各省、区、市。

服务范围包括:

一、银川市职工、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和居民门诊大病审核定点、住院病历及费用审核、急诊转账、药品及血液制品备案、生育医疗保险审核、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数据上传及对账拔款;

二、宁夏各县市职工、居民医保(不含银川市)

城镇职工和居民门诊大病定点、住院病历及费用审核、急诊转账、药品及血液制品备案、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数据上传及对账拔款;

三、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离休干部

门诊费用审核、住院病历及费用审核、血液制品及高值耗材备案、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数据上传及对账拔款;

四、阿拉善盟各旗职工、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病历及费用审核、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数据上传及对账拔款;

五 、定边县

新农合住院病历及费用审核、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数据对账拔款;

六 、医保政策宣传、监督管理、咨询解释。

地 址:门诊一楼大厅北侧

负责人:滕玉龙

联系电话:0951—6744613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