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保健科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5-06-29 点击数:

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科室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上报各类传染病。

2、制定疾病监测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收取、审核伤害监测卡、肿瘤报告卡、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上报疾控中心。定期对死亡病例等进行漏报检查。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负责全国“三项监测”工作中的孕产妇死亡监测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按规定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并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职工办理“独生子女证”、发放独生子女费,审查并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为职工子女办理入保缴费手续,办理独生子女退保手续。为职工办理生育后产假及护理假。发放避孕药具等。

5、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为个人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进行管理;组织新职工体检并上报人事处。协调产科管理国家免费乙肝和卡介苗项目;职业防护等工作。

6、负责全院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申报及费用审批和缴纳,为职工办理新增入保、调离和辞职退保及退休职工的退休变更等增减变动手续。为居住异地退休职工办理市外住院费申报、审批、报销等手续。

7、负责收集和建立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库,提供和下发健康教育处方等资讯,配合医院做好健康教育与普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资料收集、整理、展版、宣传等。

8、负责全院除“四害”工作,安排临时工定期对全院科室内外喷洒杀虫药物,随时掌握“四害”动态,做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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