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开斋节”医院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04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开斋节”放假安排,7月7日(星期四)为开斋节,7月6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3天, 7月9日至10日(周末)休息2天,共连续休息5天。7月3日(星期日)上班。现将“开斋节”期间医院工作安排如下:

一、门诊工作安排

7月6日(星期三)全天开诊;

7月7日(星期四)全天休息;

7月8日至10日(星期五至星期日)上午半天开诊;

门诊停诊期间请患者到宁医大总院急救中心就诊。另外,7月7日上午在急救中心开设5个专科的专家门诊,分别为:心脏中心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皮肤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二、病区、医技及辅助科室工作安排

7月6日-7月10日,临床病区需设双一线值班,同时增设二线、三线备班各一名;医技及辅助科室增加值班人员一名。保证对新住院及急危重症病人的及时处理。

各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节日期间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履行总值班职责,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及时协调全院各项工作。遇到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事件、爆炸烧伤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须立即通知医院应急办并上报值班院长(请值班院长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将相关病情资料上报自治区卫计委应急办(0951-5014674),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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