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交接班制度(护士)

作者: 时间:2012-03-28 点击数: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书写交班报告,接班人员未到时,不得离开岗位,确保护理、治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交班者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三、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书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整理好卫生。

四、交班者必须交清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转科、分娩、手术、死亡等流动情况以及新入院、危重、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病人的病情。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未交待清,应立即查问,接班后因交待不清,发生差错事故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五、对规定交接的毒、麻、限剧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类等用物应当面点清,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本班应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工作。

七、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整齐、清洁、安静,陪护率是否在规定指标之内。

八、危重、一级护理和新入院病人,必须做好床头交接班,晨间交班时应由护士长带领全体护理人员参加。交接内容,首先查看床铺是否整洁、平整及褥疮预防情况,口腔清洁及各种导管通畅情况;其次交待护理、治疗、服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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