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资料复印/复制须知

作者: 时间:2015-06-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凡需在我院申请复印(复制)病历者,请在出院十个工作日后来医院病案室办理,并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案复印申请表》中的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点击浏览该文件[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案复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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