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病房遇有需抢救的危重病人,主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填写“危重病人通知单”,并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凡干部保健对象的病危通知应由干部保健科通知卫生厅保健局。
(二)各科要建立建全急、危、重症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
(三)对急危重病人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抢救有困难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四)急诊科接诊的危重病人如休克并暂不宜搬动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行检查并治疗,如立即需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五)医务处工作人员接到病危通知后,积极帮助临床医生及病人解决一些需协调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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