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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医政发〔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我部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2年活动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科学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 马旭东、焦雅辉
联系电话:010-68792825、68792097
传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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