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2年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情况

作者: 时间:2012-11-29 点击数: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防止医务人员随意开展诊疗活动,减少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已下发各科室。为促进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宁夏地区医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更好地救治病人,我院鼓励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新业务,并从去年开始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技术新业务的奖励力度。

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要求,申报的新技术新业务必需符合:1、全新的诊疗技术或手段; 2、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包括药物);3、新的疾病或病型的发现与诊治(包括罕见病例);4、新医疗技术、新业务的引进(包括新的诊疗设备的使用);5、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 6、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它技术业务(包括探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经各科室核心小组审核后,每季度初各个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由主管医疗副院长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逐一进行预审准入(主要涉及项目的技术水平,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的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经过准入,截至目前2012年共计申报新技术新业务133项(外科申报61项、内科申报50项、医技科室申报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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