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交接班记录书写要求

作者: 时间:2012-03-26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落实“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规范“值班交接班记录”的书写格式,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要求:

一、“值班交接班记录”是指由交班医师负责书写完成的值班记录材料。如果采取白班、夜班值班制,每天需要完成两次“值班交接班记录”,即“早交接班记录”和“晚交接班记录”,如果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完成一次“医师值班交接班记录”,即“早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交班日期、时间、病区病人流动情况(病房原有病人数、出院人数、入院人数、现有病人数);新入院、危重、待产、术后病人的人数和病情变化,以及值班期间对出现特殊情况病人所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

三、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签名,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书写的值班交接记录应有本科值班医师签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